| 重磅:點擊鏈接下載 《企業(yè)重組和資本交易稅收實務研究總結 萬偉華◎編著 第一次全面修訂版 約186萬字 解讀政策背后的“稅收邏輯”》 |
?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4年第1號
為了貫徹落實好國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稅收政策,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現(xiàn)就我省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0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三條的規(guī)定,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稅務機關按照規(guī)定對個人所得稅實行核定征稅的,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二、個人通過拍賣方式取得的住房拍賣收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房屋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1145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公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2024年12月31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一、制定目的和依據(jù)
為貫徹落實好國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有關稅收政策,促進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0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的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內容
公告明確了我省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和個人以拍賣方式取得住房轉讓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guī)定,具體為:
(一)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6〕108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三條的規(guī)定,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稅務機關按照規(guī)定對個人所得稅實行核定征稅的,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二)個人通過拍賣方式取得的住房拍賣收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房屋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1145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施行時間
公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公司名稱: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
滇ICP備17006540號-1滇公網(wǎng)安備 53010202000370號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公司名稱: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
滇ICP備17006540號-1滇公網(wǎng)安備 53010202000370號